我代表昆明市粮食局就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依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权限和范围履行粮食流通监管的职责。行政审批事项只保留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审批。
二、缩短审批时限。审批时限从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实行当场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颁发粮食收购许可证。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电子监察系统接受监督。
三、实行费用免收。审批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执行首问首办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做到有问必答,正确释疑。
五、坚持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以权谋私。
六、严格保障措施。对出现的违诺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或单位领导的责任。受理群众投诉并在5天内将调查结果反馈给投诉人。投诉电话:3161334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张丽琼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