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07-31 18:00 字号: [ 大 中 小 ]
杨永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建议》,已交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交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结合我局职责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昆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高度关心和支持,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您的建议,您提出的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运用;完善新能源车辆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建设;加大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的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切合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对推进昆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将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一、昆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不仅有利于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充分将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还有利于助推实现昆明市、云南省汽车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并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发展,培育新的支柱产业,更有利于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提升春城人民的生活环境质量。结合云南省打造“绿色能源牌”有利政策,昆明市依托辐射中心区位优势,引进国内主流新能源整车制造企业和扶持本地汽车企业转型升级“双管齐下”,积极推进“电动昆明”战略,2016年7月,《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印发,明确要优化空间布局,推动产业集群发展,从配套设施到整车生产再到推广应用。如今的昆明,正抢抓新能源汽车产业机遇,实现弯道超车,开创城市绿色交通新局面。
昆明市是2009年国家四部委启动的“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较早,长期以来保留由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并不断进行充实完善。近年来,昆明市委、市政府更加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工作,坚持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以推广应用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助力新能源推广应用。2018年9月6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出台,成为加速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通过政府统筹、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等措施,不断完善我市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二、关于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建议的答复
2018年12月13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昆明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方案中对城市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和您的意见不谋而合,明确在公交领域、环卫系统、公务出行领域、出租车行业等城市公共领域采用从到期更新和新增车辆开始,根据行业和地域差异分步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我局按照职责分工一直在努力牵头协调各有关行业领域落实政策,各级有关部门主动配合落实,积极推动城市公共领域车辆更新升级,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已走上快轨,各行业领域推广应用工作要求及进展情况如下:
一是全市范围内公交车新增或更新车辆要求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公交集团根据公交车报废更新计划,采取逐步更新的方式加快城市公交车更新升级,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57条新能源公交车示范运营线路,运行新能源公交汽车2446辆。二是新增和更新环卫车辆要求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城管局根据环卫车运行性能要求认真落实政策,2018年推广应用新能源环卫车200辆。三是除新能源汽车不能满足特殊需求以外,新增或更新的城市物流配送车辆要求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通过政策引领和路权优先,我市新能源物流车呈现快速增长,目前已登记2535辆。四是全市范围内巡游出租车新增或更新车辆要求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目前我市现运行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188辆,2018年市政府审批给云南能投600辆新能源出租汽车指标,计划于2019年逐步投入市场。市政府目前正在组织有关部门就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的运营补助、更新置换补助、节能减排补助等扶持鼓励政策进行研究完善,着力解决巡游出租车从业人员面临的实际困难,激励巡游出租车企业及个人自动自发的投入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待市政府审定后执行,以推进我市出租车电动化工作。五是全市新增或更新网约车要求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除2018年以前购买车辆并在网约车平台上登记的车辆外,2019年起新增网约车一律使用新能源汽车。我市现有登记注册新能源网约车1360辆,仅2019年上半年,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投放新能源汽车895辆。六是市属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工作用车,除新能源汽车不能满足特殊需求外,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用车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各单位通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赁用车,除新能源汽车不能满足功能需要以外,必须选用新能源汽车。提供公务出行租赁服务的企业,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不得低于50%。市属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一直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截至2019年6月底,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2.38万辆,全市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144个、公用(专用)充电桩3500余个。同时在私人出行、城市物流配送及邮政行业和黄标车淘汰补贴工作中积极进行新能源汽车环保宣传,引导企业、车主购置新能源汽车,仅2018年全市就新增新能源汽车10054辆,我市在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三、关于加大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的政策扶持力度建议的答复
为增强市场消费活力,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保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文件要求,2018年昆明市先后出台了《昆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昆明市新能源公交示范运营线路车辆运行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昆明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扶持政策,进一步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积极推动更新消费,具体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如下:
一是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的25%予以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2018年共安排拨付新能源汽车购置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5472万元。二是全面落实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购置税、车船使用税优惠政策。市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政策,确保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准确、全面的落实到位,并专门开辟了新能源汽车办理绿色通道,并安排专人对接。仅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止,共办理新能源汽车免税申报4,587辆,免税金额5,885.07万元。三是对符合城市配送需求,从事邮政、快递、物流(含城市配送车、搬家运输车等)和客车租赁、保障单位通勤的新能源汽车不受城市限行要求。市公安局现已对申请办理入城通行证的新能源车辆(包括13座以上客运车辆及货运车辆),放开了在早晚高峰时段(早7时至9时,晚17时至20时)外,除二环上层路段的其他主城区所有区域道路通行限制。四是积极推进新能源公交车示范运营线路建设,加大新能源公交车示范运营效果,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昆明市新能源公交示范运营线路车辆运行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达到申报示范运营的新能源公交车予以每车每年5万元财政补贴。五是市公安局在车管所开设新能源汽车办证“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新能源汽车的注册登记、年检等业务,在条件成熟的地方,设立新能源汽车落户一站式服务点,并协调市内机动车检验机构开设新能源汽车辆检验绿色通道。六是新能源汽车在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临时停车位停放,当日首次停放2小时内免收临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在昆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临时停车位停放一直按此优惠政策执行。
市政府将根据国家政策和广大群众的要求,不断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扶持政策进行完善,进一步出台强有力地扶持鼓励政策,努力为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存在问题及困难
我市积极响应国家和云南省政府号召,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打好绿色能源牌不懈努力,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但新能源汽车与传统燃油车相比作为新生事物,存在价格偏高、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宣传引导不到位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快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仍是短板。目前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尚未形成有效配套网络,精细化运营不足,桩企车企配合不足,存在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充电桩之间信息不对称,“车”找不到“桩”、“桩”引不来“车”的问题,随着新能源汽车数量的持续增长和,充电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加剧。
二是新能源汽车购车价格较高。根据财建〔2019〕1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要求,新能源乘用车国家补贴标准较2018年退坡50%,且从2019年6月25日起,地方政府不得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预计新能源乘用车国家补贴至2020年很可能取消,势必进一步拉高新能源汽车价格,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三是出租车从业人员政策性收入降低。出租汽车行业享受油价财政补贴资金(即国家燃油补贴)和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两部分政策性收入,新能源汽车在出租汽车领域将逐步取代燃油车,并不得再享受燃油补贴及燃油附加费相关政策,出租车从业人员政策性收入降低,必然会引起出租汽车行业及驾驶员对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抵制。
四是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对车、桩的宣传力度较弱,部分群众对新能源汽车在性能、质量、维保、安全、电池衰减及更换成本等方面认识不足,存在严重担忧,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较低。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正如您所言,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这是将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加快建成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重要举措,昆明市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还存在诸如政策扶持力度不足,宣传引导不够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和您提出的建议,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抢抓国家和云南省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重大机遇,我们将着重从以下5方面做好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一是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宣传工作。针对公众对新能源汽车存在误解、充电恐慌等问题,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协调省能投集团、行业专家等初拟了针对性较强的宣传内容和宣传方案,下一步将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市属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借助广播电视、地铁、公交、公共显示屏、多媒体等宣传媒介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报导,积极普及新能源汽车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力支持政策。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组织相关部门加紧研究制定《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和《昆明市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研究出台强力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引导政策,坚持堵疏结合,给予新能源汽车更多的扶持和路权,减少或转移公交车和出租车燃油补贴地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负向激励作用,对违规运营网约车及物流车力度加大查处力度,增强新能源汽车入市竞争力。同时还将继续通过科技、技改、支持企业发展等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上、下游产业链的扶持,支持我市企业做强做大。
三是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根据2019年3月26日国家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要求,落实从2019年开始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2万公里后再予以清算。从2019年6月25日起取消地方购车补贴(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将购置补贴集中用于支持充电(加氢)等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环节。
四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在公交客车、环卫车、物流车、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旅游用车、市属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用车,出行租赁用车及私人领域用车等8个重点领域,坚定不移的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并要求各职能部门积极主动与企业对接,结合自身行政职能,制定出台各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支持政策和措施,共同推进昆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五是协调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运营管理。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快协调推进大型公共场所充电桩建设,着力解决供给和需求存在接口不通用、布局不合理等结构性矛盾。积极与企业沟通对接,根据企业在实际项目落地中,所碰到的问题及困难,分别从协调用地、协调电力接入、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标准化充电场站交通指示牌等方面开展专项工作。组织有关部门修改完善《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简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流程,支持地方和企业因地制宜开展充电设施建设和服务,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支持力度,有效推进我市城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希望您继续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出谋划策,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把昆明建设成为环境更美好,交通更通畅,经济更发达,人民更满意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
感谢您对昆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李飞 67481303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