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9-09-04 12:08 字号: [ 大 中 小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昆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33号建议的答复
张锁全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昆明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昆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提出的《关于治理南塘河水质污染问题的建议》,已交由我局主办、市住建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协办。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南塘河水质情况
我市在南塘河监测了背水桥断面,该断面水质考核目标为Ⅳ类,2013年至今,该断面年均水质均为Ⅳ类,达到水质考核目标。虽部分月份存在超标情况,但属于正常水质波动。超标指标主要为总磷和氨氮,来源主要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
二、 水污染防治 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联合调研整改工作
针对跨界环境污染问题,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组织昆明市、楚雄州相关部门开展了联合整治行动。对楚雄州跨境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实地调研,楚雄州相关部门及领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表态发言,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严厉打击态势,进一步加强对跨境污染的日常环境监测、监察。发现问题时将及时报告省生态环境厅,请求协调楚雄州做好整改工作。
(二)逐步建立跨境生态补偿机制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建〔2016〕928号)、《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财预〔2018〕1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4号)精神,加快建立我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结合我省实际,于2018年4月编制了《云南省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将于2020年前,以推进长江流域(云南部分)涉及的各州(市)、县(区),即迪庆、大理、楚雄、丽江、昭通、曲靖、昆明7个州(市)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为重点,调动流域上下游地区联防联控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积极性。楚雄州与昆明市的跨境污染问题将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
(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2013年昆明市已在南塘河北岸建成截污干管,北岸河段无直接进入河道的排污口。南岸在建秀屏社区已建有配套的污水管网,由于秀屏桥与永平路之间排污管网没有连通,导致马家庄、留地安置、实验中学、秀屏社区等片区污水排入南塘河。
2019年4月26日,禄劝县住建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中标单位实施南塘河南岸截污综合治理工程,本次实施的污水管网路线从秀屏桥至恒亚大酒店,总长865米,起点与原有排污管网连接,计划2019年7月30日全面竣工投入使用,工程完工后将全面收集马家庄、秀屏社区、留地安置、实验中学等片区污水排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彻底杜绝污水排入南塘河现象。截至2019年6月10日,工程已完成总进度的40%,预计能够按期完工。
(四)河道治理措施
1. 完善河道管理制度
河道依行政区划,按照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市、县(市)区、乡(镇)三级依河道流经区域实施分级管理。推行“河(段长)负责制” 制定了河段长巡查日制度,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积极开展“河道三包”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抓好河道长效管护;建立沿河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和集中处理机制,及时清运沿河生产、生活垃圾,以“组保洁、村收集、确保河道沿岸长期清洁卫生。
2. 加强河道日常管理工作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案件,及时查处各类举报,依照程序严格执法,实行定期不定期河道巡逻检查,认真落实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依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等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
3. 加大保护河道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电子显示屏、人行天桥、社区公示栏、黑板报、纸质资料等载体,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借助“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暨“抗旱救灾 节约用水”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使广大群众了解河道保护的重要性,增强保护河道的自觉性。使社会各界认识到,城市建设和开发不得占用河道(堤);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五)生态建设工作
南塘河从武定县域内流入禄劝县城4公里后汇入掌鸠河,在禄劝县境内南塘河两岸均为城市,且都进行了河道整治和绿化。河道两岸面山林分多为天然林和经济林,树种为华山松、云南松和杨树等,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3500亩、经济林果基地建设项目450亩、石漠化治理工程1560亩、德援项目220亩、退耕还林项目260亩,天保工程和公益林项目管护面积3500亩等措施,面山生态状态得到了极大提高,面山范围已无荒山荒地。
三、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大保护力度。对涉河违法种植、随意倾倒垃圾、违规建筑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督促普渡河国控点周边餐饮企业完善污水处理、垃圾收集设施,达到餐馆经营许可标准。
二是继续加强水质监测力度。结合县城南塘河永固桥-武定县交界断面已建成的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掌握每月河流水质情况,及时分析水质变化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和建议。
三是继续加强与上游的联动机制建设。我市各相关部门将加强与上游楚雄州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开展联合调度工作,实现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四是加快推进南塘河流域城市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工作。一方面要加快工程进度,另一方面也会注意施工过程和施工场地的规范性,避免出现额外的环境污染情况。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回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辉,63966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