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3-08-28 17:42 字号: [ 大 中 小 ]
2023年8月22日,昆明市收到云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十一批共56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昆明市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市级牵头单位,组织现场核实和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批次群众信访举报问题56件(来电53件、来信3件)。昆明市建立了“县区主办、市级督办”的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将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任务分解,交办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嵩明县、石林县、寻甸县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进行办理,由昆明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滇池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级部门进行督办。
二、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信访举报问题后,昆明市立即组织现场调查核实。第十一批56件信访举报问题中,经调查核实,属实24件,部分属实31件,不属实1件。
三、处理整改情况
截至8月27日12:00,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第十一批56件群众投诉问题,立行立改44件,限期整改12件;已完成整改26件,正在整改30件。(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查处情况公开一览表
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