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9-07 17:44 字号: [ 大 中 小 ]
序号 | 意见建议内容 | 建议数量(条) | 处理意见 |
1 | 政策咨询 | 16 | 咨询类问题,已回复。 |
2 | 建议公积金的用途应该更加灵活方便一些,支持多种情形可以提取公积金。 | 2 | 《管理办法》已涵盖建议内容。 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含转入的资金)无需材料、无频率限制、无金额限制,线上灵活自助提取。 《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灵活就业缴存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可无条件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人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
3 | 建议政策尽量放开,扩大公积金在改善性住房上的使用范畴 | 1 | 《管理办法》已涵盖建议内容。 试点支持灵活就业缴存人在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灵活就业缴存人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4 | 建议参考实际居住满1年以上及缴纳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即可开户。 | 2 | 《管理办法》已涵盖建议内容。 试点正式实施后,灵活就业人员无需居住满一年和购买昆明市医疗保险满一年即可参与试点。 政策依据: 《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征求意见稿)》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灵活就业人员是指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本市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就业的人员。 |
5 | 在企业全日制就业的职工,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吗? | 5 | 未采纳。 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全日制就业单位在职职工,不属于灵活就业人员,仍应按现行单位在职职工相关政策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灵活就业人员是指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本市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就业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