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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企业家们,昆明第十二期“局长坐诊接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把脉问诊”,邀您来参与

来源: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11-22 16:38   字号: [        ]

各在昆企业:

昆明市“局长坐诊接诉”活动已于9月正式“开诊”,年内每周四(遇节假日顺延)将定期安排一位局长“坐诊”。第十二期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坐诊”,受理在昆企业有关房地产产业生产经营活动、办理行政许可及管理服务事项、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部门服务质效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诚邀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客观真实反映诉求。

“接诊”部门: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坐诊”领导: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绍波

“坐诊”时间: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坐诊”地点: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专区”——“营商环境会客厅”(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一楼)。

“挂号”时间:2024年11月21日9:00—11月26日17:00。

“挂号”方式:请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明白办”——“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专区进行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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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诊”范围:

1.企业在办理住房建设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或其他管理服务事项中的相关业务问题;

2.企业在房地产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3.企业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服务质效不满意等方面问题;

4.企业对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5.企业对燃气供应、监管、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不予受理范围:

1.投诉事项的内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2.没有明确投诉对象或具体的事实、理由与请求的;

3.属于经营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问题的;

4.已进入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构等单位办理程序的投诉举报事项,包括已立案、尚未结案或已作出处理决定的;

5.企业已就投诉事项向政府其他投诉平台反映且已受理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受理;

6.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