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昆明日报 2025-01-21 09:22 字号: [ 大 中 小 ]
近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进一步规范春节旅游市场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要持照亮证经营,不得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规范签订旅游合同,不得擅自变更行程,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消费。要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政策规定,不得滥用自主定价权。要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要切实履行价格和服务承诺。
不得在销售的产品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销售“三无”等假冒伪劣产品,不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依法开展经营促销活动,不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要守法诚信经营,不得使用超期未检、检定不合格或作弊计量器具,不得缺斤少两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坚决予以查处,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将公开曝光。(记者董宇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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