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5-02-07 17:49 字号: [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昆明市审计局于2024年4月16日—6月11日,对昆明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两个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具体组织的2023年度预算执行、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提供的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数据,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1,175.2亿元,支出合计1,175.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599.1亿元,支出合计599.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4.5亿元,支出总计24.5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8.87亿元,支出226.1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15.23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等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批准的财政预算,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效应对财政收支矛盾,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在预算编制及执行、财政暂付性款项管控、转移支付管理及专项资金使用、决算草案编制、地方债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问题。
二、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管理方面
1.未在规定时限下达上级转移支付指标。
2.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不高,已分配至县(市、区)相关部门的227项市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支出。
3.贷赠款财政专户财政暂付性款项余额不降反增。
4.未按规定完成2018年底暂付性款项累计余额的消化工作。
5.财政专户资金保值增值管理取得收益(利息)未及时上缴国库。
6.1个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3年财政暂付性款项累计余额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超过规定比重。
7.1个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年初未编制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预算,导致年末政府性基金决算少记专项收入。
8.1个开发区财政金融局预算审核不严,部门政府采购项目将未明确用途的项目结余资金作为结转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9.1个开发区财政金融局未及时、足额拨付33个项目资金;下达部门的50个年初预算项目实际未执行;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未纳入其国库管理科室统一管理。
(二)过紧日子要求贯彻落实方面
10.1个镇人民政府超编制配备4辆公务用车并列支车辆运行维护支出。
三、 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昆明市审计局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上述问题依法作出了处理,并针对问题提出了3条审计建议。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加强预拨经费和其他应收款管理,严控新增暂付性款项;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资金保值增值管理,及时将取得的收益按规定上缴国库;强化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及县(区)做好转移支付资金事前审核和事中管理,合理配置财政资源;严格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相关单位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进行了采纳。部分审计整改情况已在官方网站进行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