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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昆明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 昆明市司法局   2025-03-17 15:44   字号: [        ]

2024年,昆明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加快推进昆明“六个春城”建设,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昆明切实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昆明实践提供坚强保障和有力支撑。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建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政府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科学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举措。市委、市政府不断深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纳入重点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工作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在2024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上,昆明市作经验交流,工作成效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

(二)深化改革创新,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不断优化政府机构及职能配置,完成科技、数据、老龄工作等领域机构改革任务。迭代推出营商环境6.0版改革方案,圆满完成《昆明市全面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重点任务,打造“明白办”政务服务品牌,搭建昆明市云上政务大厅,推行“政务服务+网格化基层治理”新模式。全市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9.71%,全程网办率97.38%;创新推出昆明市“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89项,累计办理55.77万件;取消各类证明材料707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拓展至105项。完善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机制,多形式开展“营商环境会客厅”、“我陪群众走流程”、“局长坐诊接诉”等活动,实现企业诉求靶向精准“问诊”。制定公布《昆明市涉企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单》,公开征集全市违反“企业安静期”及相关涉企检查的问题线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助力企业减负增效。

(三)优化制度供给,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体系形成新支撑。科学编制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积极推进科技创新、遗址保护、生猪屠宰、水文管理、测绘管理、开发区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政府立法。高质量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建设的决定(草案)》起草工作,助力昆明高水平开放和区域协调发展。完成昆明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完成《昆明市公园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和配套规范制度体系。设立“全过程人民民主地方立法实践基地”,探索“点站融合”运行模式,拓展地方立法人民民主参与渠道。制发《昆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负面清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率和备案审查率均达100%。

(四)严格决策程序,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迈出新步伐。制定公布《2024年度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2024年度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管理。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从源头上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强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前置审查和双重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在投融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领域,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

(五)加强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质效有了新提升。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精简全市行政执法队伍,实现乡镇(街道)执法队伍全覆盖。有序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执法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征地拆迁、市场监管执法领域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市级集中抽评重点执法领域案卷并汇编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和“五张清单”适用。

(六)强化应急处突,预防和应对能力得到新提高。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制定《昆明市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实现指挥调度系统信号全面贯通,指挥调度网络体系全面覆盖。组织开展专项应急预案评估及演练,确保规定措施快速执行到位,调整充实“昆明市直属应急救援队”,基本建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地方综合救援队伍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推进完成“云南省昆明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争取国家增发国债资金支持,配备救援装备,提升基层应急队伍救援能力。依法依规开展各类事故调查,理清事实情况、判明各方责任、推动整改提升。

(七)多元化解矛盾,社会治理工作开创新局面。常态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一体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流转机制,优化提升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8万件,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和经济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率100%。昆明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入驻昆明中央法务区,精准化提供涉外法律服务。1367家企业、367位律师入驻“云南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2348法律服务热线接听来电6.08万通,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打造“阳光复议”昆明品牌,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搭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和检察监督联动机制,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不断提升,“案结事了”成效显著。

(八)加快数字赋能,法治政府建设激发新动能。着力推进昆明城市大脑核心中枢(一期)项目及标准体系“1+1+N”建设,基本建成智慧交通、便民惠企等重点场景应用以及人口信息、法人单位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制定《昆明城市大脑数据资源目录规范》等系列制度,规范全市数据管理工作,“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接入部门数据资源,有力打通国家、省、市三级数据通道。有序推动数字资产交易,建设昆明国际数据交易所,打造全省唯一的综合性数据流通交易场所。

(九)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接受监督成为新常态。将遵守“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依法行政内容纳入市委巡察监督范围,公开“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问政邮箱、专线电话;制播《春城热线》节目59期,着力搭建和畅通问政渠道。健全完善督查督办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主动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2024年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按时办结率100%。履行好政务公开职责,发布“重大决策听证事项”信息5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60条,及时公示、接受监督、听取意见;并创新搭建政府规章库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对重要的政策性文件运用视频图解、专家解答等形式进行立体解读,开设“利企惠民政策服务”、“政策找企业”等专栏,方便群众了解政策,及时回应民生关切,形成有效社会监督合力。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4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是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然存在一些短板:一是运用法治思维破解行政难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行政执法队伍的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少数部门普法责任制还需进一步落实。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是法治政府建设五年纲要的收官之年,昆明市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抓紧抓实,紧盯“关键少数”,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各方责任,夯实法治基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围绕中心,系统搭建制度保障体系。深入践行地方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突出昆明特色特点,围绕中心工作,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科学制定并实施年度立法计划,重点保障新业态新模式相关法律制度供给。积极发挥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专家咨询库、法律顾问等外脑作用,为立法提供智力支持。严格法规规章立项审查,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二)规范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合法性审查前置和双重审查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执行力和公信力。狠抓执法规范化,严格执法程序,把好法制审核关,优化执法方式,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免罚轻罚清单适用,强化监督问责,加快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加大案卷评查力度,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规范涉企检查,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三)多元共治,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增强多元解纷力量,通过多部门联动,开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强化纠纷源头治理,畅通诉源治理解纷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加快专业性行业性调解队伍建设,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拓展服务领域。深化专项普法行动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均衡配置。持续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四)创新发力,擦亮营商环境昆明品牌。深入打造“明白办”政务服务品牌,探索“AI+综合窗口”模式,持续推动全市“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扎实推进市级“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推广应用,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拓展涉外法治建设研究,聚焦产业发展,深化核心要素创新发力,重点加强制度供给和法治保障,构建昆明中央法务区“法务生态圈”,持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五)凝聚合力,监督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持续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常态监督合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依法公开行政活动有关信息,全流程规范政策解读,为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府承诺事项的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