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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

关于《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政策解读

来源: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4-01 18:15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实施的空间保障,加快转变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合理保护与利用全市国土空间资源,构建美丽国土空间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昆明市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组织编制了《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的编制背景及过程

2018年昆明被列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双试点”城市,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建立“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要求,昆明市于2019年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副组长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专家咨询、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完成部门和军事机关意见征求、草案社会公示,通过省、市两级政府及市人大常委会审查。2024年12月16日《规划》正式获国务院批复。

二、《规划》的重要意义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规划》是对昆明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性安排,是昆明市面向2035年可持续发展的空间指南,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行动纲领,更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政策和总纲,为城市的未来发展勾勒出了清晰而宏伟的蓝图,为昆明市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特色

本次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本规划范围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市域规划范围为昆明市行政辖区。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五华区(不含迤六、瓦恭社区)、盘龙区(不含滇源、阿子营、松华街道)、官渡区、西山区(不含团结街道)、呈贡区(不含七甸街道)、晋宁区(含昆阳街道、晋城镇部分社区、上蒜镇部分社区)、安宁市太平片区(含太平街道、金方街道部分社区),面积为2520平方千米。

规划共十四章,主要包括以下九个方面:

(一)目标定位与发展功能方面。昆明市是云南省省会、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核心功能定位是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开放门户、西部先进制造业基地、国际旅游目的地。到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62.8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52.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265.0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101.66平方千米以内。

(二)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方面。科学谋划昆明市到2035年的空间蓝图。构建“一屏两湖三区、一核两翼四轴”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强化耕地“三位一体”保护,构建现代高效的“三区多点”农业空间布局,强化高原特色农产品生产保障能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一屏两湖四廊”的生态安全格局,提升区域生态系统功能。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构建“一核两翼四轴”的城镇空间格局,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打造区域辐射中心。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提高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与长江经济带沿线其他城市的协调联动,引领滇中城市群协同发展,加强昆明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以昆明市召开《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并荣获“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称号为契机,全面推动生物多样性宣传保护,加强生物遗传资源库建设空间保障,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和相对稳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加强滇池、阳宗海保护,积极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强流域空间管控。统筹推进滇池、阳宗海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提升流域生态承载能力,严格落实高原湖泊“两线三区”管控要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

(四)产业空间布局方面。推动构建以数字经济为引领、先进制造业为核心、新兴产业为高质量增长引擎,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一是优化制造业空间布局。以13个国家级、省级产业集聚平台为载体,推动中心城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业等产业,滇中新区加强产城融合,重点发展新材料、冶金、化工、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电池、航空经济等产业,推动传统的产业平台转型为职住平衡、产城融合的新型城市空间。二是保障产业用地供给。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确保工业用地总量,保障工业发展空间,同时完善产业用地管理。

(五)城市品质方面。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延续并强化多中心组团式布局形态,引导城市向滇池流域以外东、西方向拓展,构建山水相融、绿廊相间的“一湖一环多廊道,一核三片双组团”城市空间结构。

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谋划区域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促进高等级文化、体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向区域级、城市级公共服务中心集聚,打造区域公共服务综合体;推进中心城区、安宁一体化发展战略,补齐安宁市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做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空间的预留保障。

提升蓝绿开敞空间品质。提高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比例,构建“两环多廊”山水城交融的蓝绿开敞空间体系,建设地方特色浓郁的公园城市;推进近山临水区域绿地生态价值转换,开展近郊环山风景游憩绿地建设及环滇池地区湿地保护与合理展示利用;构建以观山、赏水、瞰城、兴文为特色的“两环两轴多廊”绿道网络。

(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特色风貌塑造方面。整体保护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彰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魅力。市域依托特色文化线路构筑区域保护传承网络;环滇池地区保护“大三山一水”的城市自然山水格局,历史城区严格保护“小三山一水”的空间格局风貌。系统活化利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昆明段)、石寨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加强中国南方喀斯特(云南石林)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控要求及政策,保障重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考古等合理空间需求。

彰显昆明国土空间的特色魅力,优化形成环滇池生态文化核心魅力区、红土山川与工业文化魅力区、自然生态与红色文化魅力区、山水营城与多元文化魅力区、特色景观文化魅力区、少数民族文化魅力区、红军长征文化线路、徐霞客游线文化线路、滇越铁路-滇缅铁路-滇缅公路文化线路、明清古驿道文化线路“六区四线”的特色魅力空间布局;打造重要城市活力公共空间,集中塑造特色空间景观轴、“一江一路”魅力展示廊道、知名城市景观大道。

(七)市域综合交通方面。构建通达全球、辐射南亚东南亚、面向全国的综合交通枢纽,打造国际航空枢纽,提升综合铁路枢纽、国家公路运输枢纽能级;加密国际客货运航线,提升中越、中老泰、中缅、中缅(印)等国际通道的运输效能;加强昆明市与成渝、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城市群的交通联系。

建设国际航空枢纽。扩能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形成面向市域、滇中城市群、全省及省外临近地区的“1-1.5-3.5小时”陆域交通接驳体系,保障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空间。强化综合铁路枢纽地位。配合推进泛亚铁路和渝昆高铁建设,积极推动昆明铁路枢纽西客站建设,实现昆明至南亚东南亚重点城市、国内直辖市及省会城市高铁直达,形成“三主一辅”综合铁路客运枢纽体系。提升国家公路枢纽能级。提升客运枢纽服务功能,到2035年,高速公路网形成“三环十八射多联”布局,高速公路里程达到1800千米以上。完善内河航运体系。依托金沙江航道,重点推进东川港和乌东德水电站翻坝转运设施建设,推进金沙江航运建设发展,全面推动环滇池生态旅游圈建设。

(八)市政基础设施方面。加强水利、交通、能源、环境、通信等基础设施空间统筹,加强相关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上统筹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协调项目选址、布局和空间规模,确保各类需求的空间布局不冲突。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降低灾害风险转变,构建覆盖全灾种、全过程、全方位的灾害防治体系,提升抵御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九)资源高效利用和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实施“严控总量、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提升质量”的建设用地调控策略。深化城镇开发边界、村庄建设边界内用地安排,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优化增量空间,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保障创新型产业发展空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实施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配置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措施;提升用地效益,土地开发利用应符合相应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推动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优化用地结构,强化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发挥昆明市在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开放格局中的战略支点作用,落实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把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外合作新机遇,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在产能合作、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构建以沿边跨境开放合作为重点的对外开放新格局。主动服务和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加强与长江经济带城市的经济合作。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与长江上游城市统筹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加强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依托沪昆通道、长江水运通道,深化在交通设施、多式联运、产业转移等方面的区域合作,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跨省(市)合作园区等平台,促进上中下游优势互补,共建长江经济带产业共同体。

四、《规划》需公众知悉的内容

《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政策和总纲,是编制下层次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定依据和基础。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要在总体规划的约束下编制,详细规划要遵循总体规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本《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以加强规划实施监督。

本《规划》自国务院批复之日起生效,由昆明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和擅自改变。因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政策调整、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或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本《规划》的,须按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五、《规划》中涉及专业术语解释

(一)永久基本农田:是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实施永久特殊保护的耕地。

(二)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三)城镇开发边界:是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以城镇功能为主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

(四)中心城区:《规划》关注的重点地区,根据实际和本地规划管理需求等确定,一般包括城市建成区及规划扩展区域,如核心区、组团、市级重要产业园区等;一般不包括外围独立发展、零星散布的县城及镇的建成区。

(五)国土开发强度:是建设用地总规模占行政区域陆域面积的比例,建设用地总规模是指城乡建设用地、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之和。

(六)自然保护地:是由各级政府依法划定或确认、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陆域或海域。

(七)主体功能区: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态系统特征以及人类活动形式的空间分异为依据,划分出具有某种特定主要功能、实施差别化管控的空间单元。

(八)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在维持区域资源结构符合持续发展需要、区域环境功能仍具有维持其稳态效应能力的条件下,区域资源环境系统所能承受人类各种社会经济活动的能力。 

(九)都市圈: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与周边城乡在日常通勤和功能组织上存在密切联系的一体化地区,一般为一小时通勤圈,是带动区域产业、生态和服务设施等一体化发展的空间单元。

(十)生活圈:在适宜的日常步行范围内,满足城乡居民全生命周期工作与生活等各类需求的基本单元,融合“宜业、宜居、宜游、宜养、宜学”多元功能,引领面向未来、健康低碳的美好生活方式。

(十一)职住平衡:是指在某一给定的地域范围内,居民中劳动者的数量和就业岗位的数量大致相等,大部分居民可以就近工作;通勤交通可采用步行、自行车或者其他的非机动车方式;即使是使用机动车,出行距离和时间也比较短,限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这样就有利于减少机动车尤其是小汽车的使用,从而减少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

(十二)城市蓝线:为保护城市水体空间和防洪安全划定的控制边界线,涵盖江、河、湖、库、湿地等地表水体的保护范围及岸线管理区域。

(十三)城市绿线:为保护城市绿地系统划定的控制边界线,包括对城市生态安全、空间格局和游憩服务功能具有重要影响的市级综合公园、专类公园以及重要滇池入湖河道、高快速路沿线绿地。

(十四)城市黄线:为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划定的控制边界线,覆盖交通、能源、通信、环卫、防灾等重大设施用地及防护范围。

(十五)历史文化保护线:是对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相关环境进行空间管控、保护其真实性和完整性的 范围边界。包括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城市紫线、水下文物保护区、地下文物埋藏区等由国家法律法规、国际公约认定公布的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控制范围边界,以及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中确定的管控范围边界。

(十六)洪涝风险控制线:为保障防洪排涝系统的完整性和通达性,为雨洪水蓄滞和行泄划定的自然空间和重大调蓄设施用地范围,包括河湖湿地、坑塘农区、绿地洼地、涝水行泄通道等,以及具备雨水蓄排功能的地下调蓄设施和隧道等预留的空间。

(十七)总体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内的国土空间,在开发保护利用修复方面,在时间和空间上作出的总体安排,强调综合性。

(十八)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十九)专项规划:是指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安排,是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

(二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是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要家属支撑,基于新技术、新手段,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监督全周期管理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持,为打造可感知、能学习、善治理和自适应的智慧型规划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