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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7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05-28 16:25   字号: [        ]

赵燕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磨憨—磨丁合作区争议解决机制的提案》(第471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昆明托管磨憨以来,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完善基础设施与发展产业并重,在推动跨境贸易发展过程中,聚焦跨境矛盾纠纷化解难题,合作区在省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协调下,积极引进昆明仲裁委员会、昆明市明信调解服务机构和专业律所服务团队入驻磨憨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法援中心搭建跨境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挂牌设立“公证便民办证点”、“昆明锦康司法鉴定中心磨憨工作点”、“昆明仲裁委员会”、“昆明市明信调解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律师服务”等窗口,补齐跨境法律服务缺口,为合作区的群众、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涉外仲裁和非诉法律服务及跨境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但由于资源限制和机制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合作区目前暂无法独立完成争议解决的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向上争取,通过外交外事渠道高位推进,用好相关双多边机制为滇老司法领域合作与交流搭建政策沟通和交流合作平台,从推动跨境法律服务资源整合、深化仲裁调解对接机制、优化涉外法律服务,强化跨境法律研究与

人才培养、加强涉边人民调解工作等方面着手,推动磨憨—磨丁合作区争议解决机制。

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参照跨境消费纠纷调解机制开展有益尝试”的建议

一是深化仲裁调解对接机制。推动在磨憨、磨丁管委会共建“跨境商事调解中心”,将仲裁调解嵌入合作区多元解纷平台。参照跨境消费纠纷调解经验,制定《跨境商事调解规则》,建立“调解+仲裁”一站式服务流程,允许当事人在调解不成时直接转入仲裁程序,实现解纷程序无缝衔接。二是组建跨境商事调解员队伍。选拔熟悉中老法律、具备跨境贸易经验的专职调解员(含老挝籍法律专家),开展文化差异、语言沟通专项培训,提升调解灵活性与成功率。三是发挥公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职能。总结推广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发挥“云南省公证调解示范实践基地”、“云南省调解+赋强公证示范实践基地”职能优势,推广利用“调解+赋强”方式快速解决纠纷。

(二)关于“借鉴国内中央法务区的有益经验,在合作区内设立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议

合作区将于2025年7月推动建立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致力于为合作区群众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可作为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积极落实工作各项部署,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合作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一是推动跨境法律服务资源整合。联合老挝律师协会、境外仲裁机构(如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建立“跨境仲裁协作网络”,共享仲裁员资源。引入公证、仲裁机构,提供跨境证据公证、仲裁裁决跨境执行协助等服务。二是提升跨境公证服务精度。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为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提供公证服务,积极为企业办理赴境外融资、进行跨境贸易、引资合作办理公司信用、重大事项决议、银行保函、法人委托授权、声明、担保、合作协议、加工合同、订货合同、贸易合同等公证事项,为企业参与对外贸易提供综合性公证法律服务。在国际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方面,为中国企业和公民国际知识产权申请、转让、许可和国际诉讼、仲裁等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三是依托磨憨司法所,加强边境村(社区)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通过人民调解方式有效解决民间矛盾纠纷。

(三)关于“为确保签约的合法有效性,鼓励支持应用电子签约方式进行跨境贸易,确保签约全过程记录并可溯源”的建议

因电子签约涉及中老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建设,且需要引进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合作区暂不具备开展此项工作的条件,后期条件成熟后,将积极落实此项工作。

(四)关于“搭建中老两国及磨憨—磨丁合作区司法审判机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推动扩展相互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的途径和方式”的建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终止地方法院与国外地方法院司法部门协助协议问题的通知》(法〔1995〕4号),文件明确经最高法院研究并征求外交部条法司意见,认为司法协助(包括相互代为送达司法文书、调查取证、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等)关系到国家的司法主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的有关规定,与外国谈判缔结司法协助协定只能以国家或政府的名义,或者经国家或政府授权的机关对外签署,并须报请国务院审核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据此,合作区无法单独自行完成该项工作,下一步会积极争取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司法协助相关工作。

(五)关于“持续推动各层面交流合作,加大咨询服务力度”的建议

一是强化跨境法律研究与人才培养。联合云南大学、老挝国立大学成立“中老商事法律研究中心”,发布《磨憨—磨丁合作区跨境仲裁白皮书》,定期举办中老商事法律论坛。开设“跨境仲裁实务培训班”,定向培养熟悉老挝法律、东盟规则的复合型仲裁人才。加强“双语”调解员队伍建设,消除语言差异,提升沟通质效,有效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二是组建“跨境法律服务团”。整合仲裁员、涉外律师、高校学者资源,为合作区企业提供“一对一”合规咨询(如老挝投资法、税务政策解读)、合同模板示范、争议预警分析。每年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覆盖重点中资企业。三是防控跨境公证服务风险。健全“一家发现,集中响应、全省联动”公证执业风险预警机制,加强跨境公务领域法律风险研究,实现跨境公证服务领域风险隐患快速响应、整体联动、高效处置。四是加大跨境公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加强跨境公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及跨境公证服务理论研究,加强跨境公证服务人才培养,提高公证服务国家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能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搭建“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推动建立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构建“政策咨询+商事调解+法律服务”三位一体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提供全链条涉外法律服务体系,涵盖法律咨询、调解、国际商事仲裁等服务,确保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都能得到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支持‌。

二是争取专业机构支持。积极争取引进昆明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设立磨憨分支机构,逐步构建起“一核多翼”的法律服务网络。

三是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在加大对企业的法律培训和宣传、开展中老法律文化交流等方面,为当地企业提供全方位“法治体检”服务,帮助企业排查梳理法律漏洞和风险点,分析症结,对症下药,从专业角度提出依法应对建议和改进措施,帮助企业增强抵御法律风险能力。

感谢您对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