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昆明市财政局 2025-06-25 15:40 字号: [ 大 中 小 ]
近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各级各部门更好理解和贯彻执行,作政策解读如下。
一、工作背景
《实施意见》经第十四届云南省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为落实好《实施意见》的各项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将《实施意见》转发至各县(市)区、市级各委办局以及有关金融机构,同时,为充分发挥昆明市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功能作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二、主要内容
转发文件主要针对市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在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等实施主体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市财政局要落实好对市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可持续的资本金补充、担保费补贴和风险代偿补助工作机制,将相关补助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予以保障。
二是市级各部门要灵活运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工具,持续推动昆明市各领域重点产业结构的优化,不得干预市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日常经营活动。
三是各县(市)、区,滇中新区,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要与市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推动县域特色产业发展,鼓励各县(市)、区,滇中新区,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财政部门出资入股市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四是在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与市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银担合作力度,鼓励参与银担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市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资、捐资。
五是市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落实好融资担保行业准则以及国家、省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的政策规定,坚守准公共定位,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保本微利运行,充分融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SaaS系统,加大与省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合作,主动为昆明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