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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关于单位零余额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选定结果的公示

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2025-08-01 09:39   字号: [        ]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8〕45号)相关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采用“集体决策”方式依法依规开展了单位零余额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评选工作。

评审委员会于2025年7月29日以会议形式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呈贡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滇龙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提交的综合服务方案进行了比选评审,向主任办公会提请审议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零余额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比选评审报告》。经昆明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2025年第1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按照评审结果,选取总评得分第1名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滇龙支行作为入围银行,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按照相关要求现对选定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公示期间,如对选定结果存在异议,请向昆明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综合处反映。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871-67435132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105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