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0-10 10:38 字号: [ 大 中 小 ]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市政府办公室内部审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部审计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B0302—会计审计服务—审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对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昆明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3—2025年度财务收支,昆明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5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内部审计内容:预算编制、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往来款项清理、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财务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内部审计,对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及管理单位审计期间内的财务收支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以规范预算执行行为,强化财经纪律,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动单位履职效能不断提升。同时,通过内部审计,防范和管控单位经济活动风险,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保障经费。
五、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二)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 供 应 商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应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约定时间和范围完成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出具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客观揭示被审计单位在预算执行、资产管理、采购管理、会计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规范被审计单位各项经济行为,加强财务监督,防范内部控制风险,提高部门履职效能。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内控及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0871-63962235)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