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掌上春城 2025-12-23 10:30 字号: [ 大 中 小 ]
2025年12月23日 10:16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李庆平: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根据《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宣传报道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昆明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条例》《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有关事项。
2025年12月23日 10:17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李庆平: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了中央、省、市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琪、张勤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云林,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城环委、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滇池管理局有关领导。会议还邀请了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负责同志,学校代表和家长代表参加。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三项议程,下面依次进行。
2025年12月23日 10:18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李庆平:首先,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琪就《昆明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事项进行发布。
2025年12月23日 10:30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唐 琪: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来宾、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经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昆明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2025年12月23日 10:32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唐 琪:
一、《条例》制定的必要性
制定本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根本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市委关于校园食品安全与青少年成长的决策部署,守护学生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确保学生在学校学、住、吃都安全,让家长放心。通过制定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制度,针对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对上位法进行补充、细化,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和学校主体“四方责任”,实现学校食品安全从采购、运输、贮存到制作的全流程管理、全链条排查、全覆盖监管,建立健全科学、严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提升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推进全市学校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5年12月23日 10:36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唐 琪:
二、《条例》制定的基本情况
立法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以市人大常委会为主导、市人民政府及其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开展。为高质量做好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立法起草小组,组织到哈尔滨市考察学习,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立法工作和实施效果,到当地教育部门、学校等进行实地调研和交流学习,为立法的准备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起草小组又先后多次到五华、盘龙、官渡、石林、嵩明、寻甸等县区的各类学校开展实地调研,为立法提供本土经验支撑。市人民政府于今年2月份印发了立法工作方案,并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正式启动立法程序。起草小组严格按照立法程序要求,通过征求市、区相关部门意见,召开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市人大论证会、市政协专题协商会,开展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查,结合昆明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条例(草案)》。8月28日,经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一审程序,10月31日,经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二审程序,11月26日,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通过。
2025年12月23日 10:44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唐 琪: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有七章四十二条,具体为:
第一章:总则(第一至第六条)
明确了立法目的、学校范围、基本原则等内容。规定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具体职责。
第二章:学校职责(第七至第十三条)
强调了学校落实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规定了学校在全过程食品安全管理、用餐陪餐制度等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同时,对学校商超从设置原则、销售食品要求、日常监管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延伸。
第三章: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管理(第十四至第三十一条)
此部分内容是整个条例的重中之重,主要对学校食堂的公益性原则、学校自检自查、食堂对外承包、校外供餐管理、食材采购、验收贮存、烹饪留样、信息化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特别规定了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应当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建设和运用,同时,还规定了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上也要注重学生的营养需求,条例还罗列了上位法(即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十二种禁止性食品。
第四章: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四条)
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教育行政、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共同推进学校食品安全的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重点规定了学校应当建立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三十五至第三十八条)
主要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食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一条)
明确了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依法惩处事项。
第七部分为附则
规定了本条例实施时间是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2025年12月23日 10:48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唐 琪:
四、《条例》制定的工作亮点。
一是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机制。学校食品安全面广、点多、链条长,条例明确了从采购、运输、贮存、加工等全流程管理、全链条排查、全覆盖监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定了人民政府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学校落实主体责任、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厘清了教育行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职能职责,构建了完整闭环的监管机制和责任体系。
二是突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条例专门设置了“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管理”的章节,从学校日常监管、食材采购、验收管理、验收人员的设置、食材贮存条件、烹饪前食材检查与烹饪后熟食存放等关于食堂管理的多个方面入手,明确和细化了学校、食堂、教育行政部门、食品监管部门、校外供餐单位等不同主体在关键环节的职责与要求,通过严格把控食材采购的入口关、规范验收流程、优化食材熟食贮存及食品留样等举措,确保食品安全全过程可追溯。另外,条例还根据学生的成长特点和营养需求,规定了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应当控油限盐,合理烹调,筑牢了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三是推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条例中规定的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应当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建设和运用,健全了学校食品安全可视化非现场监管机制,实现食品加工制作等关键环节风险隐患的自动识别、数据分析、智能预警、核查整改等,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学校食堂操作过程的全程可视化和信息化管理,提高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水平,构建了学校食品安全“第二道防线”。
四是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家校共治、社会共治。制定了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学校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等制度,保障家长参与招标采购、陪餐用餐、质量评价、安全检查、收支公开等重大事项监督。建立学生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对学生餐食的主要原料来源、供餐食谱、供餐单位、餐费标准等进行公开,充分保障了家长知情权、监督权。同时,建立顺畅的投诉举报和处理反馈机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推动形成多主体参与、多维度监督的良好格局,建设好学校食品安全“第三道防线”。
五是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的应急处置能力。条例中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及学校,在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的责任,并明确规定了学校在发生集中用餐安全事故时应当采取的六种措施,高效处置好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和舆情,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2025年12月23日 10:52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唐 琪:
五、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意见。一是抓好贯彻落实。市政府及其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严格执行《条例》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履行好学校食品监督管理相关责任。同时,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抓紧制定和补充完善与执行《条例》相关的办法和实施细则等配套性文件,确保《条例》在执行过程中落实落细。二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将结合《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适时通过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价等监督方式,推动《条例》全面、深入、完整的贯彻落实。三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以《条例》颁布为契机,加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组织领导,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家长群体、师生群体、社会公众了解和知晓《条例》内容,特别是要对食堂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供餐单位、食材供应商等重点群体加大宣传教育。同时,我们也欢迎和希望各级新闻单位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对《条例》的实施进行新闻监督,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共同推动我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2025年12月23日 10:52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唐 琪:
各位记者、各位来宾、同志们,《昆明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推动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迈上更高水平提供了法治保障,我相信,通过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在全社会和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下,一定能够把《条例》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高质高效推动我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谢谢大家!
2025年12月23日 11:01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李庆平: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勤勋就《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有关事项进行发布。
2025年12月23日 11:06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勤勋: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来宾、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上午,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经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报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修订)》。
2025年12月23日 11:11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勤勋:
一、《条例》修订的必要性
现行的《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6月4日正式公布施行以来,在规范我市城镇排水行为、增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和机构改革不断深入,《条例》部分条文已经难以适应当前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通过对《条例》进行修订完善,将有助于推动解决设施维护、内涝防治、污泥处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我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2025年12月23日 11:21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勤勋:
二、《条例》修订的基本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市政府专门印发《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修订)立法工作方案》,成立立法工作小组,明确实施步骤、时间节点等要求。市住建局、市滇管局等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力有序推进实地考察、征求意见、听证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各环节工作。市人大城环委提前介入,全程参与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听证论证等工作,提出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多次牵头进行集中修改。修订后的《条例》立法思路清晰、内容合法、程序完备,符合昆明实际,适应发展需求,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025年12月23日 11:25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勤勋:
三、《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条例》共七章57条,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
(一)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明确适用范围。将适用范围由原来的“城市、镇规划区”调整为“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实现与现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面衔接,确保规划落地与设施建设同频共振。
(二)顺应管理体制改革,明晰职责分工。结合机构改革,删除已撤销的“城镇排水管理机构”表述,进一步厘清市、县两级主管部门职责。在市级层面,明确市滇池行政管理部门和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共同作为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滇池流域内、外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县(市、区)层面,明确由各地政府结合实际确定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强化污泥处置监管,补齐制度短板。针对现行《条例》中污泥处理处置监管空白,从运输、处置、监管等方面增加相关条款,明确规定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全程记录去向、用途、用量等,严禁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等。同时建立污泥处理处置多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规范住宅小区排水管理,提升管护水平。为有效解决住宅小区排水设施维护主体不清、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明确规定对于住宅小区共用排水设施,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委托运行管理单位统一管理,产生的费用由本级财政补贴;无法确定权属的城镇排水设施,由该设施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由其委托的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五)健全防汛管理机制,强化内涝防治。为提升内涝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确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当建立内涝预警、会商、联动机制,在汛期加强对易涝点的巡查和险情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内涝情况发生。
(六)完善处罚管理规定,增强法规执行力。新增对污泥违法处置行为的处罚规定,筑牢污泥安全处置防线。统一并适度调整罚款额度,增强执法操作性。增设“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从其规定”条款,避免立法疏漏,实现法律责任全覆盖。
此外,为确保法制统一,删除了与上位法不一致或无上位法依据的部分条文。
2025年12月23日 11:31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勤勋:
四、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意见
一要着力加大宣传力度。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条例》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的普法宣传,让全社会深入了解《条例》的相关内容。
二要着力加大贯彻力度。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积极推动我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要抓紧修改完善与《条例》相关的配套性文件,确保《条例》在执行过程中落实落细。
三要着力加大监督力度。市人大常委会将结合《条例》实施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立法“回头看”等工作。也希望各级新闻单位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媒体监督,促进《条例》有效贯彻落实。
2025年12月23日 11:34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勤勋:
各位记者、各位来宾、同志们,《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修订)》的颁布实施,对于理顺我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体制,增强城镇水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城市安全运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一定能够把《条例》宣传好、贯彻好,有力推动我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建设“六个春城”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谢谢大家!
2025年12月23日 11:38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李庆平:接下来,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市政府副市长王云林就贯彻执行《昆明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条例》《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有关事项进行副发布。
2025年12月23日 11:39

市政府副市长 王云林:
尊敬的唐琪副主任、勤勋副主任,各位领导,同志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
《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昆明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条例》将分别于2026年1月1日、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昆明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条例》是昆明以系统性地方立法构建起学校食品安全全链条法治框架,为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是昆明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法治成果,填补了污泥处理处置地方立法空白。
2025年12月23日 11:42
市政府副市长 王云林:两个《条例》的出台,既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关键举措。为推进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将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
一、强化普法宣传,凝聚共治合力。我们将针对两个《条例》的不同受众和特点,组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
《昆明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条例》将打造“线上+ 线下”融合的普法宣传体系。线上依托政务新媒体平台,通过动画解读、专家访谈、案例剖析等形式,将《条例》核心条款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内容;线下将《条例》宣传纳入学校普法内容,在全市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学习解读。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学校落实、家庭参与、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切实提升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感与信任度。
《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将对修订的要点、亮点和创新点进行权威解读,特别是向排水户、物业服务单位及广大市民做好宣讲,提升全社会守法用法意识,营造共同参与城镇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2025年12月23日 11:44
市政府副市长 王云林:
二、压实责任链条,确保法规落地。我们将坚决履行法定职责,督促市、县两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对照两个《条例》条款,将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
对照《昆明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条例》,压实党委政府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学校主体四方责任。进一步明确食材采购、从业人员管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操作规范,依托信息化手段打造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对加工、制作、留样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形成“全流程管理、全链条排查、全覆盖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条例》执行 “不走样、不变形”。
针对《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确立的新制度、新要求,我们将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部门协同等方式,确保法规条款有效转化为治理实践,让立法红利切实惠及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
2025年12月23日 11:47
市政府副市长 王云林:
三、常态执法监督,维护法规权威。我们将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两个《条例》的刚性执行,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在《昆明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方面,我们将整合多部门力量,建立健全执法检查工作体系,对全市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进行常态化检查、不定期抽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使用过期食材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实行 “清单式”整改、 “销号式”管理。
在《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执行方面,我们将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执法检查机制,聚焦污泥非法处置、排水接驳不规范、损害排水设施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2025年12月23日 11:49
市政府副市长 王云林:
各位领导、同志们,推进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是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我们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实施,用法治力量守护春城的绿水青山与师生健康,为建设更高品质的宜居城市提供坚实保障。 恳请各位媒体朋友继续关心支持昆明市工作,共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谢谢大家!
2025年12月23日 11:55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李庆平: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
刚才,唐琪副主任和张勤勋副主任介绍了制定两个《条例》的必要性、基本情况、主要内容等,王云林副市长明确了下步贯彻落实的工作举措。请大家认真领会,切实抓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近年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升法规供给质效,制定修改了一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体现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其中,《昆明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条例》在广泛征集民意和审慎论证的基础上,针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等关键环节量身定制解决方案,通过细化责任体系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推动社会共治与智慧监管、强化应急与法律约束,将为筑牢我市学校食品安全防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修订精准针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领域的突出问题,在统筹规划、设施建设、污泥处置、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范,将为提升城镇水环境治理能力、防治内涝灾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我们由衷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多角度、全方位对两个《条例》进行系统全面的宣传阐释,进一步提升公众对学校食品安全和城镇排水污水处理工作的认知度与参与度,营造全民参与、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
按照有关规定,我们已在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公报、昆明人大官方网站及《昆明日报》上以公告的形式公布了两个《条例》。会后,各位记者朋友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的,请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昆明地方立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