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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索引号
686175779-202602-523612
文号
昆政办〔2026〕2号
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6-02-04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市级赋权事项保留清单和收回清单的通知

官渡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赋权工作部署安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市级赋权事项保留清单》和《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市级赋权事项收回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级有关部门应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完成赋权事项的委托工作,以及收回、调整事项的交接工作。加强对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承接事项实施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并提供业务技能培训、专家资源共享等必要支持,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

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要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做好赋权事项承接工作,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做好事项的取消、认领、发布、调整等工作,同步更新办事指南,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权责清单。要主动加强承接能力建设,配强专业力量,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各事项未正式移交前,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办、拖办或者推诿。

赋权双方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双方职责边界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局要做好赋权工作的统筹协调、效能评估和目录动态调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20〕55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自贸区昆明片区赋权第二批市级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的赋权事项相关内容同步废止。

附件:

1.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市级赋权事项保留清单

2.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市级赋权事项收回清单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市级赋权事项保留清单

序号

赋权事项部门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备注

主项名称

子项名称

1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公共服务

——

1.依据《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办法》,加大业务人员的培训,强化业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2.依据《云南省清洁生产专家库管理办法》,加强审核评估专家工作指导。

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C 类)

行政许可

加强监管、定期评估、严格执法。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C 类)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

行政许可

1.加强业务培训指导;2.加强资质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和监管;3.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4.强化资质监管与信用评价的结合。


4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除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


行政许可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等方式,强化对除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管。2.加强对除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提高建设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5

市农业农村局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采集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行政许可

1.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查处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活动违法违规行为;2.强化社会监督,设立并公布举报平台、电话等渠道,并依法及时处理社会各界投诉举报的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违法违规活动;3.强化许可服务,充分结合采集申请事项的实际情况,优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4.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农业野生植物保护政策宣贯;5.其他根据地方实际制定的监管措施。


出售、收购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行政许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出售、购买等活动的执法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强化社会监督,设立并公布举报平台、电话等渠道,并依法及时处理社会各界投诉举报的水生野生动物违法违规活动;3.强化许可服务,充分结合申请事项的实际情况,优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4.强化信用监管,对社会关注度高、有违法不良记录的申请人进行严格审批、重点监管;5.其他根据地方实际制定的监管措施。


6

市农业农村局

农药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1.加大业务人员的培训,强化业务能力,提高审批效率。2.加强对农药经营单位监管,督促经营单位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经营相关信息。3.强化互联网经营监管,督促严格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制度。4.组织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宣传引导,依法规范农药经营行为。5.农业农村部加强对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将审批情况报送农业农村部。


7

市农业农村局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1.开展企业承诺事项核查验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企业开展核查验证,对实行承诺备案和申请资料留存备查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许可行为;2.聚焦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节,组织开展种子市场、种子企业、种子基地等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开展质量检测,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3.推动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强化企业信用风险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8

市商务局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行政许可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支持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的商会发挥自律作用。


9

市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


行政许可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10

市卫生健康委

医疗广告审查


行政许可

1.对审查合格的医疗广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通过审查的医疗广告审查样件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予以公示,加强社会监督;2.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抄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违法医疗广告的监测;3.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对违法医疗机构依法进行处罚。


11

市应急局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推进监管常态化、智能化、差异化、精准化;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持续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工作,每年开展2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检查,重点整治企业“三超一改”、生产经营超标违禁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4.强化执法处罚,做到应执法、尽执法、严执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罚、顶格处罚,并将违法违规单位及人员纳入失信名单,强化行刑衔接,会同刑事司法机关对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5.推进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规范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有效防控安全风险隐患,实现线上线下协同监管。


12

市应急局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强化责任追究和教训吸取,做好行刑衔接,突出对主要负责人的追责问责;4.依托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所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推行“互联网+监管”,制定健全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5.严厉打击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13

市应急局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行政许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推进监管常态化、智能化、差异化、精准化;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持续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工作,每年开展2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检查,重点整治企业“三超一改”、经营超标违禁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4.强化执法处罚,做到应执法、尽执法、严执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罚、顶格处罚,并将违法违规单位及人员纳入失信名单,强化行刑衔接,会同刑事司法机关对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5.推动企业规范使用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有效防控安全风险隐患,实现线上线下协同监管。


14

市应急局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行政许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强化责任追究和教训吸取,做好行刑衔接,突出对主要负责人的追责问责;4.依托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所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推行“互联网+监管”,制定健全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度;5.严厉打击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15

市林草局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


行政许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检查结束后及时将结果反馈被许可人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要求及时整改并依法处理;2.加强信用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加强“互联网+监管”,推动监管数据归集应用;4.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指导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落实相关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监管;5.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16

市统计局

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行政奖励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17

市统计局

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个人给予奖励


行政奖励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备注:以上赋权事项,赋权方式为委托。


附件2

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市级赋权事项收回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原赋权部门

主项名称

子项名称

1

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认定


公共服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


公共服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

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


行政许可

市教育体育局

4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A 类、B 类)

行政许可

市科技局

5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市司法局

6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


行政许可

市司法局

7

律师事务(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行政许可

市司法局

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行政许可

市生态环境局

9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


行政许可

市生态环境局

10

排污许可


行政许可

市生态环境局

11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贮存延期审批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市生态环境局

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

行政许可

市生态环境局

1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市生态环境局

13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行政许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4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核发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15

港口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16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行政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17

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


行政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18

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


行政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19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经营许可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20

道路货物运输许可

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行政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21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核发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许可

行政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22

客运站站级核定


行政确认

市交通运输局

23

确认特定时段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资质


行政确认

市交通运输局

24

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采集、采伐批准


行政许可

市农业农村局

25

农药广告审查


行政许可

市农业农村局

26

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行政许可

市农业农村局

27

在地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的审批


行政许可

市农业农村局

28

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行政许可

市商务局

29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行政许可

市商务局

30

医师执业注册(含外籍医师、港澳台医师短期执业许可)

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执业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执业许可

行政许可

市卫生健康委

31

安全生产合格证的颁发

其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合格证

行政确认

市应急局

32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认定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认定

其他行政权力

市应急局

33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

34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药品零售许可

行政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

35

权限内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市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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