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部门解读

关于《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事项有关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昆明市司法局   2026-03-06 10:00   字号: [        ]

一、废止的主要原因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相关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事项》(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46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事项〉的决定》(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74号)两个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中,超过80%已失效、废止或经修订被替代,不符合目前工作实际,无保留的必要,应当及时废止。

二、废止的过程

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备案办法》的要求,市司法局就废止《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事项》、《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事项〉的决定》开展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核等工作,形成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事项有关文件的决定(送审稿)》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正式公布施行。

三、废止后的管理依据

废止后各执法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