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06-26 16:57 字号: [ 大 中 小 ]
石寨山古墓群是战国至汉代滇王及其家族臣仆墓地,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连续列入国家大遗址名单。河泊所遗址于2019年被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云南高原迄今发现的规模最大、延续时间较长、文化内涵最丰富的商周至汉晋时期的大型聚落遗址,被认定为古滇国都邑及汉代益州郡治所所在地。两处文物保护单位地理空间紧密相邻,文化内涵互为补充,共同勾勒出西南边疆地区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演进的历史脉络。鉴于两处遗址在文物价值关联性、文化空间连续性及保护利用协同性方面的高度统一,因此统筹编制文物保护规划。
本规划的制定严格遵循了国家和云南省文物保护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等。同时,结合了最新的考古成果和昆明市晋宁区城市发展、大遗址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方面的政策要求。
三、目的意义
本规划聚焦保护区划的科学衔接、文物环境风貌的整体保护、考古研究工作的联动实施及文物价值阐释体系的协同构建,通过系统保护、科研创新、价值阐释和合理利用,推动昆明市晋宁区石寨山大遗址的系统性保护和可持续性发展,推动古滇文化考古研究成果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展现具有西南边疆代表性的中华文明起源发展的国家文化地标。
规划总则:明确了规划的定位、目标、指导思想、期限和编制依据。
文物价值:从历史、科学、艺术和社会四个方面对两处遗址的价值进行了全面评估。
文物本体构成:详细描述了石寨山古墓群与河泊所遗址的地理位置、历史背景、考古发现及文化价值。
规划目标与对策:提出了保护规划的原则、策略和具体目标。
保护区划与管理规定:明确了保护区划的划定原则、分级和管理规定。
本体保护规划:提出了针对两处遗址的具体保护措施和防护措施。
环境整治规划:制定了环境整治的具体措施和保护要求。
展示利用规划:规划了展示利用的总体定位、体系、服务设施和游客管理。
管理规划:提出了管理策略、管理体系提升和管理设施规划。
用地调整规划:提出了居民调控措施和用地性质调整建议
保护规划的实施:规定规划实施、管理与监督的程序和要求。
整体保护:建立以石寨山古墓群与河泊所遗址为核心的石寨山大遗址保护体系。
统筹规划:依托环滇池保护利好政策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契机,保障规划的可操作性。
考古引领:构建以石寨山古墓群与河泊所遗址为引领的石寨山文化阐释系统。
环境整治:消除文物环境威胁要素,保障遗址安全,恢复古滇历史环境风貌。
展示利用:建设石寨山考古遗址公园,构建总体展示体系,提升遗址可读性。
管理提升: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完善专业管理队伍,提高管理队伍综合素质。
居民调控:制定合理安置疏解计划,控制居民数量,引导村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