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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你们是真的把我们的难处当自己的事办了”

来源: 昆明日报   2026-08-04 10:04   字号: [        ]

滇中新区的一个物流货场里,看着一辆辆罐车,昆明空港经济开发区开特物流(以下简称“开特物流”)服务经营部的负责人段双文,总算可以睡个踏实觉了。不久前,他的车队刚刚拿到滇中新区直管区颁发的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同步配发的还有每一辆罐车的运输容器证明。这意味着,他那几辆崭新的食品级不锈钢罐车,终于可以合法合规驶上公路,运送食用油、调味品等液态食品了。

合规大限临近 企业办证犯难

“再拖下去,订单就黄了。”段双文回忆几个月前的情形,记忆犹新。

2026年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陆续发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及实行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根据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从事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淀粉糖等5大类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准运证及运输容器证明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实行“一车一罐一证”管理。

开特物流专门做液态食品散装运输,客户要求段双文必须具备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资质。而这项资质,在滇中新区直管区此前没有任何一家企业办理过。到底该怎么办理?眼看7月1日的合规大限一天天逼近,他心里急得火烧火燎,甚至想过干脆放弃这单生意。

转机来得很突然。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在一次企业走访中了解到开特物流的困境。他们没有等企业再次上门,而是主动拨通电话:“老段,你别跑了,我们过来。”

主动上门指导 逐项对标整改

根据管理办法,申请准运证必须具备4个条件:有与运输食品品种相适应的专用运输容器,容器材质符合国标,并在显著位置喷涂“食品专用”或“XX专用”标识,字高不小于200毫米;有熟悉食品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其他法定条件。

段双文的罐车虽然擦得锃亮,但细节上漏洞不少。面对这一堆“硬伤”,监管人员没有直接亮红牌,而是蹲在货场里,一项一项给段双文讲清标准。就这样,大大小小的问题解决了十几个:罐体达标了,清洗系统升级了,管理制度从一张手写纸变成了涵盖运输过程控制、容器清洁维护、文件记录的全套制度,“食品专用”四个大字也醒目地喷涂在罐体上。段双文说:“那段时间,我烦他们,也感谢他们。烦的是他们太较真,感谢的是他们较真的每一处,都是在给我兜底。”

正式提交申请后,分局第一时间组织核查组进场,对照法定条件逐项核验:罐体密封性、清洗记录、标识字高、作业人员操作规范、管理制度健全性……每一项都精确到位。段双文站在旁边,手心全是汗。直到最后一项通过,核查组组长在他肩上拍了一下:“老段,可以了。”那一刻,段双文喉咙发紧,半天没说出一句话。

全程一趟不跑 锦旗见证初心

从上门指导到最终发证,段双文没跑过一次政务大厅。所有材料都是监管人员上门收、上门教、上门改。当准运证和每一辆罐车的运输容器证明送到他手上时,他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准运证有效期5年——这意味着,未来5年他的车队可以安心上路了。

没过几天,一面绣着“倾心解忧暖人心,依法为民办实事”的锦旗,挂进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的会议室。段双文不善言辞,送旗时只反复念叨:“你们是真的把我们的难处当自己的事办了。”

从“首证”到“锦旗”,从“两眼一抹黑”到“一趟不用跑”,开特物流的故事,只是滇中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切片。最难能可贵的,不是那张证本身,而是监管人员在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愿意弯下腰、沉下心,用一个又一个具体的行动,把政策文件的“硬条款”变成企业可感可及的“暖服务”。(记者任翊翔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