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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文件
索引号
686175779-202609-542054
文号
昆政函〔2026〕29号
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6-09-21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市级各单位: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有关规定,确定昆明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为市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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