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教育发展大会强调 全力推动昆明教育高质量发展 切实当好全省教育发展排头兵

在第3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9月7日,全市教育发展大会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按照全省教育发展大会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推动昆明教育高质量...

  •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滇中新区,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

    《昆明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



    昆明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推进昆明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云办发〔2023〕7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云南大学建校10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六个春城”建设,着眼奋进西部省会城市先进行列,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注重分类实施、强化统筹推进,着力补齐短板、优化结构,着力深化改革、激发活力,着力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切实当好云南教育事业发展排头兵,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篇章作出昆明教育新贡献。

    (二)行动目标

    围绕“奋进西部省会城市先进行列”总体目标,聚焦群众对“上好学”需要,办好群众“家门口”的学校,通过三年努力,基本补齐教育领域短板,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稳步提升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推动昆明教育更加公平、更具活力、更高品质、更可持续发展。

    ——一年建机制、有起色。“五育并举”机制健全,课程育人体系基本建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建设机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不断完善,郊县区普通高中全面托管帮扶机制持续优化。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全面启动,第二批中职学校“双优”创建扎实推进。优先支持教育薄弱郊县区补充师资、强基提质,完善科教协同发展机制。

    ——两年提质量、见成效。“五育并举”持续深化,育人精品课程成果丰硕。学前教育公办资源显著增加,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明显进展。郊县区普通高中全面托管帮扶成效明显,县域普通高中振兴形成示范效应。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更加合理、更加适应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学区化管理、集团化办学效益显著,紧缺学科师资得到有效补充。

    ——三年上台阶、大发展。“五育并举”成效显著,思政课程作为立德树人关键课程的功能与效应全面提升。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0%,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取得明显成效。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8%以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占比确保达到30%、力争达到40%。人口超过20万的县区特殊教育学校覆盖率达100%。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实现县域全覆盖,职业教育区域统筹发展格局基本形成,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中职毕业生升学率达60%。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发展实现新突破,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明显提升。紧缺学科师资基本配齐,县域集团化办学和数字校园建设实现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立德树人培根铸魂计划

    1.全面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健全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全覆盖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实地考核和述职评议。在市属高校推进党建“对标争先”,在中小学校持续开展党建示范创建,打造具有昆明特色的学校党建品牌。在公办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落实中小学校党务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标准、待遇保障以及高校专职组织员有关要求,扩大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各市属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打造一批“示范课堂”和精品课程,培育2—3个云岭思政教育品牌,推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深度融合。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3年轮训一遍中小学校思政课教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推进各级各类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走深走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委,各县区,各市属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五育并举”育人体系。大力推进德智体美劳五育融合,完善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增强德育实效,发挥共青团、少先队作用,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升智育水平,增强学生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重视体育教育,持续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促进学生掌握1—3项运动技能。强化美育熏陶,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培养学生1—2项艺术特长和爱好。注重劳动教育,建设300所劳动实践教育示范学校,新增一批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区,各市属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做好新时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坚决抵御宗教渗透、严防校园传教,着力防范网络舆情风险。创新教育宣传工作机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网信办,各县区,各市属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心理辅导室建设、心理健康课程开办、心理咨询辅导及医校结合等重点工作,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构建集“预防、预警、干预”于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机制。推进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到2025年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达到200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区,各市属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6.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健全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平安校园”创建率达100%。加大学校安全经费投入,将公办学校校园安全建设和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对民办学校给予适当补助,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强化校园安全工作一线队伍建设,寄宿制、非寄宿制学校分别按照不低于在校师生员工人数的4‰、3‰配备保安员。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欺凌、防侵害等专项行动,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健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遏制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和事件。(市学校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区,各市属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基础教育扩规提质计划

    7.增加教育资源总量。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以县区为单位,对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按程序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管控,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严格落实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制度,合理规划并保障足够建设用地,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解决人口集中流入地教育资源供需矛盾。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增量”工程,新建公办幼儿园165所。实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扩容”工程,新建小学156所、初中49所。实施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攻坚”工程,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10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8.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改善乡村寄宿制学校寄宿条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监测机制,补齐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配备、生均体育运动场馆、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配置等短板,实现办学条件校际均衡。安宁、嵩明、晋宁、呈贡、宜良申报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石林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继续实施中央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项目,重点支持一批校舍、运动场地和实验条件不达标的高中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科教室、实验(功能)室、图书室与教学实验设备建设,补齐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短板。(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9.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建立优质教育资源流动共享机制,通过整合、联办、结对、帮扶等多种模式,打破县域内校际、城乡之间的界限,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制定加强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实施意见,以县区为单位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并覆盖县域内所有学校。完善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以县区为单位组建区域内教育集团,采取“核心学校+新建学校”、“核心学校+农村学校”、“核心学校+薄弱学校”等方式,实现县域集团化办学全覆盖,集团化办学提供的优质学位占全市基础教育公办学位数50%以上。(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实施乡镇、村级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提高保教质量。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抓好“五项管理”,推进“双减”、“双升”工作。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做到“应保尽保”。深化国家普通高中“双新”示范区建设,支持选择性课程研发,助力学生提升核心素养。落实国家“强基计划”,加快普通高中基础学科英才培养基地建设,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成长新途径。(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全力推进县域普通高中振兴。完善教师补充机制,优化师资配置,着力解决教师学科性、结构性缺员问题。落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1500元/生·年的财政拨款标准,确保正常办学运转所需经费及时足额保障到位。加强教育质量管理,支持开展新课程课题研究,推广应用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鼓励参与省级“五个一批”帮扶项目,开展“区对县、校对校”结对帮扶,探索一级一等高(完)中定点帮扶郊县区新模式,到2025年全市所有县区实现一级高(完)中100%覆盖。(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快磨憨教育发展。完善磨憨基础教育发展体系,构建磨憨教育“融入昆明、同步发展”格局。新建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和1所普通高中学校,改扩建1所中心小学。实施昆明优质教育资源“点对点”结对帮扶磨憨学校工程,从主城区选派优秀干部和教师到磨憨帮扶支教,从磨憨学校选派专业技术人才到主城区优质学校进行专业进修。到2025年,确保磨憨教育水平达到昆明市平均水平。(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职业教育达标提升计划

    13.推动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统筹考虑区域发展、职教资源、办学规模等,采取合并、合作、托管、集团化办学等方式,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提高学校办学效益。聚焦校舍、教师、设备等关键要素,“一地一案”、“一校一策”推进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到2025年力争实现全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各市属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优质发展。加大中等职业学校“双优计划”建设力度,重点建设6所市级优质中职学校和15个市级中职优质专业(群),争创国家级和省级优质学校、优质专业(群)。推进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扩大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促进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发展。加大市属高等职业院校“双高计划”建设力度,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内涵建设。集中力量支持市属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高水平专业(群),加快培养一批适应昆明产业发展和企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到2025年争取创建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市属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支持市属高等职业院校升级部分专科专业,试办职业本科教育。优化联合培养模式,办好综合高中班,统筹管理区域内中高职“3+2”五年制办学资源,继续开展省级综合高中试点,系统构建中等职业教育、高职专科教育、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认真落实国家“职教高考”制度,争取每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比例不低于毕业生总数的60%。(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各市属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各县区依托职业院校布局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争创国家级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支持职业院校与产业园区、企业合作,建立区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推动企业与公办职业院校共建共管产权清晰的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产业学院、培训中心,拓展职业院校办学空间。鼓励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开展订单式培养,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和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市委教育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各市属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高等教育创新发展计划

    18.推动市属高等院校内涵发展。支持昆明学院推进更名大学工作,建设好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和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支持市属高等院校结合办学优势,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走符合昆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持续加强课程建设,深化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和课堂教学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强化德技融合、赛教融合、专创融合,打造技术技能拔尖型人才培养高地。(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属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提升市属高等院校创新能力。鼓励市属高等院校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服务国家战略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推出一批原创性、标志性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支持市属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企业共建科研创新平台,谋划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开展联合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市属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支持市属高等院校服务产业发展。引导市属高等院校充分发挥学科、科技、人才优势,聚焦“8+N”重点产业链建设,组建服务主导产业、新兴产业的各类产业学院、产学研联盟和技术研发机构,形成产学研合作联合体。支持高校专家教授、博士服务团开展乡村科技服务活动,提升科技创新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水平。(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市属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队伍建设强师兴校计划

    2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第一标准,培养和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教师队伍。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树牢立德树人职业理想。完善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巩固拓展师德师风建设成效。(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各市属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提升教书育人能力。深入实施“十百千名师工程”,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梯队成长体系。强化分级培训和分类培养,通过开展“校(园)长论坛”、“名师(联盟)讲坛”等活动,拓宽教师培训培养渠道和方式。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加大校长和中青年管理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实施“县域内中学校长对口培养计划”,提升校长特别是乡村中小学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每个县区至少组建1个“一级校长工作室”。到2025年,全市培养1000名骨干教师,完成3000名1—5级校长职级评定。(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各市属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23.补足配齐中小学师资。加大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各地每年补充的体育、艺术、科学、劳动、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原则上不低于当地补充数量的30%。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0%。通过公开招聘、专项招聘、专项培养计划、人才引进、公开选调等方式,大力引进“双一流”大学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优秀毕业生到昆任教。(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扩大学校用人自主权。“三名”工程引进的学校在招聘教师时,可通过直接面试的方式,考核录用“双一流”大学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生。继续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面向全国引进优秀退休教师到昆讲学。创新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补齐学前教育教师缺额。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增强教师岗位吸引力。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拖欠”、“不低于”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教师体检优待政策全覆盖。实施一批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项目,逐步解决农村教师住宿困难问题。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挖掘、提炼和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塑造春城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各市属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教育数字赋能计划

    26.建设智慧教育平台。依托省级教育大平台,建立完善昆明市智慧教育平台,探索构建从学校到县区再到市级的资源评审、推荐体系,促进数字教育资源有序生产。加强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提升教师信息素养,激励教师自主研发优质教学资源。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级平台资源,探索建立昆明市数字教育资源示范库,促进数字教育资源常态化运用和迭代更新。(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加快数字校园建设。按照省级数字校园标准,分层级制定细化昆明市数字校园建设指引。指导县区及直属学校升级改造、新建全光纤校园网,推进市属高校及中小学校全面接入教育专网。建设标准数字教室,满足学校基本数字化教学需求。建设互动直录播教室,保障学校开展公开课、远程教研、优质课程录制等教学活动需求。(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教育改革协同创新计划

    28.推动教体融合发展。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保障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配齐配足配优体校文化课教师,开展“体育冠军进校园”活动,为青少年运动员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建立健全优秀体育人才“一条龙”培养体系,在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中逐步推行体育自主招生,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问题。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入校从教渠道,解决学校体育教师、教练员短缺问题。分层开展通识知识、专项业务和基础体能培训,提升体育教师、教练员专业素养和执教能力。(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强化教育科研引领作用。发挥教科研机构在推进区域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与建设、教学诊断与改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机制创新,深化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更新教育理念,转变育人方式,提高育人水平。支持教科研人员和广大教师持续跟踪教育教学热点难点问题,常态化有效开展区域教研和校本教研,不断提升服务课程教学改革的能力。优化完善区域教科研工作机制、集体备课机制,建立县区教研员乡村学校联系点制度和区域内校际联合集体备课机制,推行农村学校连片集体备课、城乡学校结对备课、教研员指导式备课,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取得实效。(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加强特殊教育和专门教育。支持2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办好1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县区可在相对集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成立特殊教育学校附设职高班,有条件的普通中职学校增设特教部(班),支持普通中职和普通高中学校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加强专门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金殿中学“一校两区”建设,科学规划专门学校普通区和严管区的功能分区。县级以上政府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完善专门学校招生和学生管理制度,做细做实义务教育事前预防、提前干预和控辍保学等兜底工作,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教育交流开放合作计划

    31.搭建教育交流合作平台。抓住RCEP生效实施、中老铁路开通运营重大机遇,加强与南亚东南亚教育合作交流,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定期举办国际教育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办好昆明国际友城教育联盟大会,提升昆明教育对外吸引力和影响力。(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外办,各县区,各市属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32.推动教育人文国际交流。统筹做好“引进来”和“走出去”两篇大文章,积极引进国际职业教育优质资源,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与企业携手走出去,助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才培养。充分利用昆明国际友好城市等平台,推动昆明市中小学与国外学校缔结姊妹学校。实施援老挝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育能力建设及教育技术合作项目,助力中老铁路人才培养。(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各市属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33.促进来昆留学提质增效。落实《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教育、外事、公安等部门协同管理机制,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按要求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吸引南亚东南亚国家优秀学生到昆留学,打造“留学中国·学在云南”品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外办、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各市属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建立党政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制度,健全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领导机制,构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抓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责任体系,加强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统筹谋划、系统指导和协调推进,破解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重点难点问题。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做好三年行动计划的统筹推进和督促指导工作。市级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做好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政策、资金、项目等对上争取和对下支持工作。各县区党委政府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把三年行动计划重大事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落细党委书记年度教育工作专题述职等制度,确保工作推进有力、责任压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践行“三法三化”,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三)落实资金保障。严格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保持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第一位,新增财政收入优先用于教育,全力做好财政教育经费保障。统筹现有资金渠道,保障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投入。进一步落实好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保障非税收入及时全额返还学校,不得用教育收费资金冲抵财政拨款。对成功创建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的县区,统筹给予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幼儿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收费动态调整机制。

    (四)强化考核监督。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全市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全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分级分类体系,统筹开展实绩考核,定期公布考核评价结果。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每年度向市级部门印发重点任务清单,每年开展1次成员单位述职考评,督促责任落实、任务落实。将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对市属高校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主要内容。

    (五)营造良好氛围。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要广泛宣传三年行动计划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宣传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经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人才观、成长观,形成关心支持昆明教育发展和崇学重教的浓厚氛围。

  • 关于《昆明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定不移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教育公平、优质、均衡发展,全市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但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短板弱项也较为突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教育发展大会精神和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加快推进昆明教育高质量发展,在充分调研、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实际起草了《昆明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部分。一是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补齐短板、优化结构,着力深化改革、激发活力,着力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切实当好云南教育事业发展排头兵,积极为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和“六个春城”建设作出教育新贡献。二是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育人为本,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统筹推进。三是行动目标。以奋进西部省会城市先进行列为总体目标,通过三年努力,基本补齐教育领域短板,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稳步提升教育质量,加快教育现代化进展,实现昆明教育更加公平、更具活力、更高品质、更可持续地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部分。一是实施立德树人培根铸魂计划。推进学校党建工作提质增效,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健全“五育并举”育人体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二是实施基础教育扩规提质计划。增加教育资源总量,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力推进县中振兴,加快磨憨教育发展。三是实施职业教育达标提质计划。推动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优质发展,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发展,推进职业教育体系纵向贯通,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四是实施高等教育创新提质计划。推动市属高等院校内涵发展,提升市属高等院校创新能力,支持市属高等院校服务产业发展。五是实施教师队伍强师惠师计划。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书育人能力,补足配齐中小学师资,扩大学校用人自主权,增强教师岗位吸引力。六是实施教育数字化增效赋能计划。推动资源开发应用,加快数字校园建设。七是实施教育改革协同创新计划。深化教育体育协同育人,强化教育科研引领作用,加强特殊教育和专门教育。八是实施教育开放交流合作计划。搭建教育交流合作平台,推动教育人文国际交流,促进来昆留学提质增效。

    (三)保障措施部分。包含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大资金保障、强化考核监督、营造良好氛围等5个方面内容。

    三、主要特点

    (一)提升质量。全力推进基础教育“扩规提质”,职业教育“达标提质”,高等教育“创新提质”。同时,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抓实学校安全工作,抓住RCEP生效实施和中老泰铁路互联互通重大机遇,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二)注重成效。到2025年,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8%以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占比确保达到30%、力争达到4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中职毕业生升学率达到60%。

    (三)强化考核。将《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全市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统筹开展实绩考核,定期公布考核评价结果,督促责任落实、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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